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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法单位和人员违法盗用协会名义实施诈骗活动的紧急公告
近日,我协会收到某科技公司举报,反映有不法单位和人员,盗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名义,伪造协会公章和公函,征集标准项目的主参编单位,收取参编费,实施诈骗,造成被骗单位和个人重大经济损失。我协会收到举报后高度重视,立即起草了《关于不法单位和人员违法盗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名义实施诈骗的严正声明》。该声明于12月17日发出后,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强烈要求对不法单位和人员严惩不贷。
近日,我协会又相继收到了一些新的情况反映和举报,在北京地区有非法单位和个人,公然诈称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工作人员,利用协会标准项目,盗用协会名义征集参编单位,并要求签订参编标准合同,非法谋取“参编费用”。有的不法人员甚至公然电话联系我协会的会员单位,谎称自己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工作人员,意图实施诈骗。会员单位警惕性极高,及时与协会联系核实情况,确认对方是不法分子——骗子。
上述情况和问题,再次给我们和有关单位敲响了警惕的钟声:社会上盗用我协会名义,利用假的协会团体标准项目,或利用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直接实施诈骗犯罪的现象和问题,很复杂、很严重,影响和后果很恶劣。
因此,再次严正声明如下:
一、要提高站位,提高认识,提高警惕。要充分认识这种盗用协会名义、假冒或利用协会标准项目,以诈骗手段非法谋取“参编费”的问题的危害性、严重性,一定要齐抓共管,做到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揭露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使诈骗行为和骗子,失去市场,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二、协会所有工作人员,从未有,也不允许为了某项协会标准,通过打电话或当面联系等方式,游说征集参编单位,并收取参编费用。所以,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协会规范化的要求和做法,并提高警惕,注意甄别不规范行为。
凡是自称为我协会人员来电、来函或来人面谈,征集参编协会标准,收取参编费的,肯定是诈骗人员,肯定是违法诈骗行为,一定要坚决拒绝,当面戳穿骗局,向有关部门报警报案,并请向我协会反映。
三、协会标准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要严格认真贯彻执行协会《关于规范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主参编单位组成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在申报协会标准立项计划和编研工作中,坚持由各主编单位,依规负责做好参编单位的征集、审核与管理工作,不得委托社会其他单位或人员,代为征集参编单位;不准与社会上以赢利为目的的不法单位和人员勾连,将协会标准项目计划,交给其打着协会名义、广泛联系有参编标准意向的单位和专家,诈骗收取参编费用。如违反有关规定,经核实将立即通知主编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根据情节及时调整主编单位,或暂停立项计划及编制工作。
四、我协会于2019年3月制定发布《关于规范协会标准参编单位组成工作的通知》(建标协字[2019]11号),于2025年11月修订发布《关于规范协会标准主参编单位组成工作的意见》(建标协字[2025]21号),明确规定,“协会所属各单位和各分支机构不得使用分支机构公章和公文征集参编单位,或使用非行文方式,以协会或分支机构的名义征集参编单位。各分支机构不得以参编标准名义向相关单位收取费用”;“各主编单位不得委托社会其他单位代为征集参编单位”;“任何第三方单位、个人不得以协会、协会分支机构、标准主编单位的名义征集招揽标准的参编单位,不得以参编协会标准名义索要收取相关单位费用;一经核实,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我协会认真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行业协会收费行为规定,依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会费、《工程建设标准化》期刊订阅费、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费。我协会业务范围内的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家发改委“信用中国”网站和协会办公场所对社会公示。
六、我们严正要求:有关单位、个人立即停止违法诈骗行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立即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行为,纠正侵权行为,并向有关被侵害者赔偿相关侵害造成的损失。
七、我们诚挚、紧急提醒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被骗。如发现有违法犯罪的情况,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管理机关举报;在拟参加或了解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工作活动,特别是主参编标准项目的情况时,请通过我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
如有任何疑问和问题,可直接向我协会咨询或反映,电话:(010)58934012,58934825,58934617。
特此严正声明并公告周知。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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