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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印发《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从总则、制定要求、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内容及技术要点、成果形式等五个方面,为指导各城市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提供标准指引。
强化系统谋划,统筹房地产发展新格局。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需要牢牢把握系统思维。《导则》提出规划编制,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准确识别规划期内住房领域核心问题,围绕发展目标和主题主线,整合住房领域十大重点工作,强化“目标—指标—重点任务”之间的联动关系。二要坚持“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根据住房现状、人口变化、产业布局等确定住房需求,明确住房供应规模、结构、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科学安排土地供应,引导配置金融、财税资源,实现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实现住房供需多维度的精准匹配。三要坚持“职住交服”空间协同。住房空间布局充分考虑职住平衡要求,在符合居住用地规划布局的前提下,科学确定住房供应结构和布局,强化与交通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协同布局。
完善供应体系,实现住房供需精准匹配。《导则》提出规划编制要以坚持完善保障和市场两个体系,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为原则,即以政府为主保障城镇住房困难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明确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发展方面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明确住房保障体系构成,确定各类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规模、房源筹集模式、建设标准和资金来源等内容,优化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服务、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二是要支持住房市场有序发展。明确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范围、优化资金使用等支持居民住房需求的措施,规范市场风险防范化解、市场监管等内容,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培育。
统筹增量存量,提升民生保障质量效能。《导则》提出规划编制要以坚持统筹增量和存量,提高质量为原则,其关键在于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一是强调增存并重,优化城市更新实施路径。伴随我国住房发展从增量为主转向增存并重的新时期,城市更新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这一阶段城市住房发展的主旋律和原动力。在住房与住区更新方面,分类指导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等存量更新工作,有效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在中心城区空间布局指引方面,评估增量、存量土地开发潜力,统筹住房土地供应方式。在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方面,从设计、建设、竣工到维护管理,提出相应指引性内容。二是突出量质并举,打造美好生活住区样板。伴随我国居民住房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好房子”建设成为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关键举措。“好房子”建设要着眼于全周期、全过程、全链条,从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四大维度系统推进。要根据城市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青年人和新市民、育儿家庭、老年家庭等不同差异化群体对“好房子”的需求和配套支持政策措施。要统筹做好完整社区建设、社区治理与物业服务等内容,实现“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联动建设。
《导则》的出台为地方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了系统性、方法性、规范性的标准指引,要充分发挥《导则》作用,指导各城市落实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要求,围绕住房发展总体目标,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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